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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自治区政协惠企政策解读会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惠企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2-26 来源:工业设备

  惠企政策解读会,学习贯彻习在非公有制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宣传解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暨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联组讨论中提出的“要通过政协平台、委员平台加强惠企政策解读、宣传阐释,让企业获得政策、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以及“充分的发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职能优势,开展‘我为宁夏发展建言献策金点子年活动’,为决策参考贡献更多‘金点子’”的要求,解读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惠企政策,为深化政企交流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共同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会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税务局13个部门负责就各领域相关惠企政策作解读宣讲。

  统筹中央和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利通区、灵武市等14个县(区)的企业引进性控冻精、优质常规冻精共29万支,性控胚胎3000枚。支持平罗县、贺兰县、青铜峡市3个县(市)的企业改造提升现代智慧牛场25家。

  企业采购使用的奶牛常规冻精、性控冻精、性控胚胎,每支(枚)分别补贴50元、100元、1000元。改造提升现代智慧牛场,奶牛存栏达100-5000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300万元。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遴选,验收合格后兑付资金。

  统筹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企业在海原县、原州区等14个县(区)建设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5个、羊肉加工营销中心9个,区外建设“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体验店11个。

  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加工能力100吨以上,每个补贴80万元;羊肉加工营销中心: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建设面积80 m2以上,每个补贴50万元;“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体验店:在区外大中城市建设面积200 m2以上,年销售牛肉50吨以上,每个补贴40万元。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验收后,择优兑付资金。

  统筹中央和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在永宁县、惠农区等8个县(区)实施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推广使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种植高产优质苜蓿面积1.56万亩;复种饲用燕麦、小黑麦等优质饲草4万亩。

  高产优质苜蓿: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每亩最高补贴600元;优质饲草复种:复种优质饲草50亩以上的,每亩最高补贴150元。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兑付资金。

  统筹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在全区建设蔬菜绿色标准园31个,推广蚯蚓生物技术3500亩、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6000亩、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6240亩。

  蔬菜绿色标准园:设施面积100亩以上,露地面积300亩以上,每个补贴50万元;

  蚯蚓生物技术:推广设施套种套养、阳畦地或露地尾菜处理2种模式,每亩补贴1000元;

  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开展外置式、行间内置式、行下内置式等多形式示范应用,每亩补贴500元。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验收合格后兑付资金。

  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企业对5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的设施农业进行更新改造,翻建或原址改造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生产设施。

  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30%。其中日光温室翻建类、原址改造类亩均最高补贴8万元、4万元;单栋塑料大棚亩均最高补贴2万元,连栋塑料大棚(薄膜温室)亩均最高补贴5万元。

  企业自主申请,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统一申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审核上报,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复核后下达支持项目清单。

  统筹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0万亩。

  每亩补助200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50元/亩,自治区补贴资金50元/亩。

  采取“先种后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确定种植主体、验收合格后兑付资金。

  统筹中央、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企业购置22大类110个品目中的农业机械和报废更新30个品目中的农业机械给予定额补贴。

  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按照近三年同档次商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补贴,单台最高享受补贴25万元。报废老旧农机,按照上年度同类型机械购置补贴额的50%补贴,企业年度最高享受补贴30万元。

  企业自主购机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核验、公示结算,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贴。

  企业自主申报老旧农机报废,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注销登记,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贴。

  统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公司装备改造升级,设施农业建设和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

  农产品加工公司装备改造升级,在全区支持30家农产品加工公司进行装备改造升级,每家补贴50万元。

  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对全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公司进行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企业当年最高贴息200万元。

  自治区预制菜贷款贴息,对全区预制菜公司进行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上一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单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

  农产品加工公司装备改造升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后兑付资金。

  设施农业建设和预制菜贷款贴息,企业自主申报,县、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自治区据实下达兑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