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在不动产登记证书附记栏记载畜禽养殖设施基础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即日起四川畜禽养殖业主能够最终靠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开展畜禽养殖设施登记。
2023年,四川生猪出栏6662.7万头,位居全国第一;牛总存栏848.5万头、羊总存栏1382万只,分别位居全国第一和第五。
“我们想扩大生产规模,但贷款十分困难。”绵阳市平武县一位生猪养殖业主表示,养猪场投资大、回报慢,以前基本上通过个人资产抵押、信贷或者政策性担保获得贷款,“但贷款渠道少、额度低。”
近年来,随着四川畜禽养殖设施化水准不断提高,养殖设施建设投入也持续不断的增加。推动养殖设施登记颁证、扩大养殖融资渠道成为业内广为关注的话题。
“养殖设施一旦在不动产权证上登记,不但可以作为抵押担保、产权交易的重要依据,有效缓解畜禽养殖融资难题,还有利于养殖场转让、租赁、搬迁等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3年,四川省启动研究养殖场确权登记工作,并出台相关措施,明确加快规模养猪场确权登记。今年5月,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印发《进一步强化生猪稳产保供七条措施》,提出加快出台相应登记办法,增强养殖主体融资能力。
《通知》明确,养殖业主设施用地首先要符合设施农用地要求,完成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经营权,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此条件下,养殖业主可根据“自愿申请、严格审查、据实登记”的原则,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证书附记栏中记载畜禽养殖设施基本信息。
《通知》对记载范围进行了规定,最重要的包含畜禽养殖圈舍,以及饲料储存与生产配制车间、粪污处置设施、防疫设施、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暂不记载特种畜禽养殖设施。
具体登记流程中,养殖业主准备相关资料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进行审核、组织测绘;最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记载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开展养殖设施基础信息登记工作,为养殖场进行抵押担保、产权交易等经营活动提供了支持,“也标志着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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